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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支持国际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10-28 09:21:03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文件

西交一院研字﹝2015﹞6号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印发支持国际学术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规范我院国际会议参会的管理,加快推进医院学术平台国际化建设,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支持国际学术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5年11月23日第34次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印发全院,请遵照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5年12月7日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支持国际学术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规范我院国际会议参会的管理,加快推进医院学术平台国际化建设,根据国家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西交人〔2014〕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出国期限在10天(含10天)以内者。

第三条 贯彻国家出国(境)相关工作方针,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积极鼓励并支持我院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促进人才队伍、科学研究平台的国际化建设,提高我院国际学术影响力。

(二)结合我院科研建设规划和学科建设目标,支持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出国(境)学术交流。

(三)规范国际学术交流境外邀请及出国经费开支。

第二章 出国(境)学术交流范围与预算

第四条 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资格:须为本专业领域国际一流、业内公认的学术年会。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实行预算管理,费用报销规定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医院没有相关规定的参照国家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对参会经费支持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会发言(conference speech):医院承担参加国际会议人员的会议注册费、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每人费用总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二)大会壁报(conference poster):收到壁报邀请的会议参会者,医院将承担1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报销频次:

(一)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参会者1年一次。

(二)中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参会者2年一次。

(三)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由国科金经费支持一次。

第六条 博士、硕士研究生出访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已有相关政策进行经费支持。(相关政策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规定》及《高水平国际会议申请及报销流程》)

第三章 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计划审批程序

第七条 院内各科室每年末(十月底前)根据国际学术交流需要与医院要求,坚持因会定人的原则,申报次年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计划及预算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派出名额,任务等。

第八条 科技部将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各科室申报计划进行审核,科学制定医院年度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九条 根据所批计划,科技部编制次年全院各科室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及预算,纳入科技部年度预算体系。

第十条 申报计划表审核通过后,出国人员参加国外学术交流须在出国前持以下材料到科技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会议正式邀请函;

(2)会议详细介绍与注册说明信息;

(3)会议录用稿件摘要;

(4)《国际学术交流审批表》 (见附件1) ;

(5)时间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出访一个国家不得超过5天,二个国家8天,三个国家10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医院现职中层干部参加国外学术交流还应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层干部出国(境)及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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