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级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社发领域)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省科技厅社发处将对未结题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社发领域)进行集中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时间段内受理项目仅为社发类攻关项目,其它类项目已于4月1日前结束受理(OA通知)。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社会发展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计划类别含重点产业创新链(群)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群)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本次受理时间由3月延期至4月15日前,项目课题组向科技部提出验收(延期、结题或终止)书面申请,经费超过30万元(含)的项目,须同时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提出财务审计申请。
(二)凡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课题)按规定格式(见附件)填报纸质材料,2015年以后立项的项目(课题)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提交生成验收申请(先提交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验收申请)。
※ 根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准予结题、未通过验收或终止结题。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为通过验收;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大部分但达不到验收通过的为准予结题;完成量不超过规定目标任务一半的为未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且延期不到一年的,给予半年整改时间后重新申请验收;未通过验收且延期一年以上或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终止结题,请慎重准备材料。
三、特别说明
1.如自评无法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申请延期(仅限逾期不超过一年的项目或课题,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半年)、结题(或终止)的相关书面材料,并经科技部审核后加盖单位的公章。2015年以后项目在系统提交延期变更说明,审核通过显示待接收纸质方可下载打印。
2.对本次验收范围内的逾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课题),提出结题验收申请且验收结论为准予结题的1年内、未通过验收或终止结题的2年内,其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起算时间为验收结论给出时间)。
四、验收条件:科研经费结余为<10%,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相应的指标(文章、成果、毕业学生等)≥70%以上。
1. 2015年及以后项目: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登录,填写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提交验收申请(显示待接收纸质后)下载打印交科技部一式两份。
2. 2015年以前项目所需相关附件见附件:
※结题材料 = 验收申请(一式二份)+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具体如下:
一、验收申请:
包括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验收申请表的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早期项目有)
3.计划项目合同书(有各方盖章)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5.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6.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财务需加盖财务决算章)
7.其它资料:发表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首页等
验收申请材料需将验收申请表与上述附件统一装订,一式两份,财务处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电子材料。
二、验收证书
验收证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财务处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guangyue@mail.xjtu.edu.cn。其中根据验收意见模板,草拟验收意见(以一页纸未标准),电子版本发送所列邮箱。
电话:85323215 李光月 张蓓蕾
受理退回电话: 科技厅 刘老师 029-85530567
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