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对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省产学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申报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四种类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以实施重大科技任务为主线,在我省优势特色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联合研究平台;
(二)优先支持承接国家政府间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挥陕西历史文化和科技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战略先导平台;
(三)优先支持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与我省开展合作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平台;
(四)优先支持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已与国外创新机构建立了良好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合作成效的技术转移平台。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请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
(二)申请书填报流程: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进入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项目(右方)——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国合基地 中填写下载。
(三)附件:要求至少与2个国家以上的机构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如与外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国际间交流证明等);获得国家或省级项目的批复、获国家或省奖的证明、获得的专利证书、获得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科研平台证明(省科技厅批复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际重要期刊发表的论文。
(四)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五)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认定建议意见,经厅务会议研究审定后认定为省国合基地。
四、申报时间
省国合基地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9月29日9:00至10月25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于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院科技部(信息楼407)。
为方便更好的了解政策,做好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科室务必提前联系院科技部。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5323215
院科技部
2019-9-27
附件: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