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院基金经费上账的通知
2018年度院基金经费上账工作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或者经办人认真填写院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请见附件一)。将纸质版预算上交至科技部(行政楼401),经审核后签订院基金协议,科技部将统一进行院基金上账工作。上账工作截止日期2019年1月20日,逾期不候。
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院基金开支范围如下:
(1)科研业务费:实验用动物费用、测试、分析费等。
(2)实验材料费:原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输包装费。
(3)课题调研等市内交通费。
(4)资料费、复印、专利申请费、评审费、版面费。
(5)其他与院基金项目研究相关费用。
(6)除项目预算明确注明外,院科研发展基金不得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办公用品、实验室改装,购置仪器设备及计算机,差旅费,协作费,劳务费(含助研经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习班等费用。
请项目持有人按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批复的经费进行预算,经费预算表模板请参考附件一; 2018年度院基金项目编号及资助名单见附件二。
院基金执行周期为3年,科技部将对院基金进行期中检查,结题逾期剩余经费将收回医院所有
请院基金项目主持人务必认真阅读及保存院基金协议,并按照院基金协议要求的相应内容执行项目。
联系电话:85323215
联系人: 王鑫
科技部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