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对医院科研发展基金(院基金)审计要求,现对院基金2015年项目提出结题及2016年项目进行中检工作。不完成者将自动通过科研软件系统划入“黑名单”无法进行后续院基金申请。 院基金结题及中检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22日
一、2015年院基金结题工作
1. 2015年院基金名单(附件1)中的项目持有人需通过科研管理软件系统上传结题报告 (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进入交大一附院主页-科研系统--登陆(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四位工资号)--我的项目--项目结项,进行电子版提交。提交纸质版:发表论文需提交纸质版首页复印件,其它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请提交至科技部401。
2. 根据医院下发的院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请项目负责人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课题负责人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填写经费总决算表(附件3)财务部审核后盖章与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同报至科技部。凡因故中止或撤销的研究项目,也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剩余的经费归医院统筹。
3. 根据医院上级最新审计相关规定及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结题余额一般不超过资助总金额20%,院基金项目完成后的结余经费,结题后还可继续使用2年,报销范围仍按原预算执行,2年后收归医院统筹。
二、2016年院基金项目中期检查
1.2016年院基金项目持有人(名单见附件4)实行电子化项目中检。填写中检报告(模板见附件5)进入交大一附院主页--科研系统--我的项目--项目中检,进行电子版提交。
2. 温馨提示:2016年在研项目花销经费为0的项目持有人(见附件6)列入警示名单之中,请及时开展项目研究,明年结题期间如果经费仍旧未及时处理,科技部将依照上级审计要求处理经费。
若未完成考核指标或课题结束后未按时递交结题报告,则停止未来三年申请院基金的资格; 若超额完成指标,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滚动支持。
联系电话:8532 3215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