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科技厅安排,通知做好2018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 本次受理项目类别为: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省攻关、省国际合作等其它省级项目类别不在本次受理范围,请注意区分。
1.截止2017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系统中显示)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6年底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 注意:2014年(含)前以及2014年以后的项目使用的结题系统不一样,请认真阅读下列细则:
1. 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 2014年(含)以及之前立项的计划项目办理结题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后打印(结题管理系统请在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gov.cn下载并安装)。其它结题项目须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经审核后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科技部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统一盖章确认。
4.结题项目纸质材料原件由单位统一报送,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含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014年以前的项目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办理结题的项目,还需报送由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件(*.mdb)。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5.结题材料须于2018年3月2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数据库文件(*.mdb)发至科技部电子邮箱(E-mail:xm3215@mail.xjtu.edu.cn)。
联 系 人:李光月 王德普
联系电话:85323215
科技部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