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
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校学术声誉,通过建章立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自律环境,督促广大师生提高学术道德修养,学校制定了学术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西交科〔2006〕47号)。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的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职员、博士后以及在校学习和工作并以西安交通大学名义发表著作或公布科研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近年来,全国范围多次报道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为杜绝学术不端、督促我院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我院学术行为,营造我院良好的学术自律环境,现将此文件(见附件)再次重点强调,并转发各科室,请各临床、医技、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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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