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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我院设立创新港MEDX研究院“国际合作孵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7:43 责任编辑:科技部 (点击: )

全院各科室:

为推动创新港MEDX研究院科研工作开展,经2020年1月6日我院第一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特设立MEDX研究院“重大国际合作孵化项目”,旨在加强我院与国外高水平研究团队的合作,在一些影响国人健康的重大疾病研究领域获得突破,并为进一步争取国家科技部、基金委等部门国际合作项目的支持奠定基础,最终提高我院医学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一、项目研究方向

1.肿瘤疾病领域

2.心血管疾病领域

3.内分泌代谢疾病领域

4.器官移植领域

5.分子影像领域

6.神经精神疾病领域

7.医工结合领域

8.药物研发领域

9.肠道微生态领域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 重大项目(领军学者层次):3-6项,200万/项

主要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以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以及重要基础科学理论和技术为切入点,进行基础及应用研究,通过团队合作,联合攻关,产生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在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取得突破。

申请人应根据上述研究方向,围绕重要科学问题提出有创新性思想的重点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充分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合作双方应具有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基础(如已合作发表研究论文、较长期的人员互访交流等),对方应对合作研究给与相应的投入。合作过程中要注重成果共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重大项目计划资助3-6项,支持额度200万元/项。研究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国内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级项目,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2篇及以上。

(2) 入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以人力资源部认定为准)。

国外合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正在或曾经在境外(含港澳台)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

(2) 在国际一流大学取得教授职称。

(3) 若申请者已归国,则境外合作团队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国际一流大学教授职称学者。

申请附件材料及要求:

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英文申请书;

(2) 合作协议书:申请人应提供有合作者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资金预算等事项。

(3) 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4) 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外方合作者并需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


2. 重点项目(青拔层次):9项,100万/项

主要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生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工作。重点项目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予以较高强度的支持,通过团队合作,联合攻关,产生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在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取得突破。

申请人应根据上述研究方向,围绕重要科学问题提出有创新性思想的重点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充分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合作双方应具有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基础(如已合作发表研究论文、较长期的人员互访交流等),对方应对合作研究给与相应的投入。合作过程中要注重成果共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重点项目计划资助9项,支持额度100万元/项。研究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国内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级项目,且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及以上。

(2) 入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以人力资源部认定为准)。

(3) 入选西安交大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以人力资源部认定为准)。

国外合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正在或曾经在境外(含港澳台)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

(2) 在国际一流大学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若申请者已归国,则境外合作团队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国际一流大学教授职称学者。

申请附件材料及要求:

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英文申请书;

(2) 合作协议书:申请人应提供有合作者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资金预算等事项。

(3) 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4) 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外方合作者并需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


3.一般项目(青秀层次):18项,20万/项

主要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鼓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通过与国外高水平研究团队的合作,激励其创新思维,提升其创新研究能力,从而为我院培育研究型后继人才。

申请人应根据上述研究方向,围绕重要科学问题提出有创新性思想的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充分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合作双方应具有一定合作基础(如已合作发表研究论文),对方应对合作研究给与相应的投入。合作过程中要注重成果共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般项目计划资助18项,支持额度20万元/项。研究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 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合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境外(含港澳台)从事科学研究,并参与重要的研究项目;

(2) 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博士后(研究助理)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申请附件材料及要求:

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英文申请书;

(2) 合作协议书:申请人应提供有合作者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资金预算等事项。

(3) 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4) 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外方合作者并需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


三、限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上述一个类型的项目。

四、申请时限

(1)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在2020年4月30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院科技部(地址:信息楼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 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cg3215@mail.xjtu.edu.cn

(3)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9-85323215。

                                                                                                                                                                            院科技部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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