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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2019年度院基金经费上账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16:08:08 责任编辑:科技部 (点击: )

     2019年度院基金经费上账工作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或者经办人根据项目编号(请见附件一)认真填写院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请见附件二)。将纸质版预算上交至科技部(信息楼407),经审核后在系统办理上账;为节省各位老师的时间,科技部将统一在财务进行院基金的下账工作。同时,签订2019院基金协议;请2019院基金项目主持人务必认真阅读及保存院基金协议,签字完成后将扫描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院基金对应的附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领取实验记录本(2020年进行中期检查),科技部将统一进行院基金上账工作。上账工作截止日期2019年12月5日,请务必注意时间结点。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根据西交一院财字(2015)4号文件,院基金开支范围如下:


  (1)科研业务费:实验用动物费用、测试、分析费等。


       (2)实验材料费:原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输包装费。


  (3)课题调研等市内交通费。


  (4)资料费、复印、专利申请费、评审费、版面费。


  (5)其他与院基金项目研究相关费用。


  (6)除项目预算明确注明外,院科研发展基金不得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办公用品、实验室改装,购置仪器设备及计算机,差旅费,协作费,劳务费(含助研经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习班等费用。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对院基金审计的要求,院基金的经费执行要求如下:

 

1.按照项目执行期,“到点停车”;根据甘特图管理原则,符合结题条件但是经费仍未结转完毕的项目也需要及时“清零处理”收归医院大帐。

2.强化经费余额在下一次申报过程之中的指导作用,对于项目结题后经费仍久不启动的项目持有人,再下一次院基金申报中初筛进入黑名单,不予支持申报。

3.对于既定项目结题时间点(当年6月)内既不上交结题报告,经费也没有持续启动的在研项目,经过点对点联系后,在院基金申报以前进行公示告知名单中的人员停止申报院基金及院内自选项目一年(当年10月)。

4.兼顾人性化处理,对于援藏援非,出国,产假休息中的老师允许申请研究延期结题一年,需要附证明及延期申请。


温馨提示:2018年院基金仍有老师未提交预算,由于项目为预算管控,不提交预算则无法报销经费!科技部将点对点提示,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个人的科研经费使用!



联系电话:85323215

联系人:   王鑫

科技部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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